一) 申請資格
滿足下列所有條件者,可以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 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 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無權取得其他旅行證件。
二) 須遞交的文件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正本 ( 在核對及影印後交還申請人 ) ;
• 背景為白色的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兩張;
• 如續期,原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 如不能遞交原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須遞交報失紙;
• 如申請人未滿十八歲,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父母雙方或監護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
• 護照以個人護照的形式發出,申請人的配偶及子女須另外申請獨立的旅行證。
如申請人在澳門,須親到澳門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
三) 收費
• 收費為澳門幣 250 元。
• 加快另收澳門幣 150 元。
• 如不能遞交原有的旅行證件或因證件損毀而要求更換旅行證的,需繳付的額外費用如下:
第一次:加收澳門幣 150 元;第二次:加收 300 元;第三次:加收 600 元;第四次:加收 1200 元;第五次或以上:加收 2400 元。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或以上
150元 300元 600元 1200元 2400元
四) 領取日期
• 普通申請 10 個工作日可領取。
• 加快申請 2 個工作日可領取。
注意:
1. 上述領取日期是由本局收到申請及所需之文件齊備之翌日起計算。在特殊情況下,本局可調整上述時間。
2. 如前一本旅行證因損毀、被竊或已遺失,補辦新旅行證發出的期間最長可延至六十日,在此情況下將不接受加快的申請。如確有必要,需以書面向本局提出及遞交合理證明文件,本局將在2個工作天內回覆。
五)其他問題
1. 申請人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應如何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1) 如申請人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或通過郵寄向身份證明局索取申請表格。填妥表格後,須附同下列文件寄回身份證明局 ( 澳門郵箱 1089 號 ) ,而年滿 10 歲的申請人則還須在申請表中附上清晰的右手食指指紋: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 ( 在此證件發出之前,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 ;
• 背景為白色的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兩張;
• 申請人不能親自前往身份證明局辦理申請的證明文件,如讀書、工作證明等;
• 如續期,原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 如不能遞交原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須遞交報失紙;
• 如申請人未滿十八歲,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父母雙方或監護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
(2) 收費 (a+b+c+d = 應繳費用)
申請人須遞交當地銀行匯票,抬頭寫上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或。
a) 發出費用
• 正常申請:澳門幣 250 元 ;
• 加快申請:加收澳門幣 150 元。
b) 銀行手續費
匯票因申請人所在地區的銀行是否與香港銀行或澳門銀行有聯繫而分為:
• 美元匯票:因在美國兌現,澳門銀行需收手續費澳門幣 50 元;
• 港元匯票:分兩種:
在澳門兌現 (Draft/cheque draw on Macau) ,澳門銀行不需收手續費;
在香港兌現 (Draft/cheque draw on Hong Kong) ,澳門銀行需收澳門幣 30 元收續費。
所有申請地兌現的本票如 Money order、cashier order ,一概不收。
c) 郵費:另加澳門幣30元 (空郵掛號)。
如申請人需身份證明局以速遞方式寄回證件,則申請人需另加使用澳門郵局 EMS 服務的費用:
• 歐洲 -- 150元
• 北美洲 -- 130元
• 中南美洲 -- 150元
• 非洲 -- 160元
• 中東 -- 120元
• 東南亞 -- 80元
• 大洋洲 -- 90元
如所在地區沒有 EMS 到郵服務,則申請人可聯絡 DHL、FEDERAL EXPRESS 等速遞服務公司查詢收費,再加入以上收費一併預備銀行匯票。
d) 額外費用(如適用)
如不能遞交原有的旅行證件或因證件損毀而要求更換旅行證件的,需繳付的額外收費如下:
第一次:加收澳門幣 150 元;第二次:加收 300 元;第三次:加收 600 元;第四次:加收 1200 元;第五次或以上:加收 2400 元。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或以上
150元 300元 600元 1200元 2400元
2. 如申請人未滿十八歲,父母一方不能在申請表上簽名怎麼辦?
1. 如申請人的父母處於未婚、分居及分產或離婚狀況,提出申請的父親或母親須證明自己有權行使親權;
2. 如父親或母親一方不能在申請表上簽名,另一方須出示有關證明文件及授權書或同等效力的文件。
3. 如申請人未滿十八歲,父母雙方須在申請表上簽名,但父母一方未能親臨本局辦理,怎麼辦 ?
如父母一方未能親臨本局辦理,可先向本局索取申請表格填寫及簽名,填妥表格後,再由父親或母親攜同未成年人向本局提出申請。